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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范管理(三)

2020年07月15日  来自: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 浏览次数: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规范管理(三)


3、教学管理制度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课时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每周学时28节,早读4节,晚修8节。

每周课时表


合计

早读


1

1

1

1



4

上午

4

4

4

4

4



20

下午


2

2

2

2



8

晚修

2

2

2

2



2

10

合计








42

周一早读早操时间升国旗。周一下午2点半至4点半师生参加义工劳动。周一下午4点半教师例会。周一晚修时间开班会。

第三条学制学期安排。学制3年,模式“2+1”。前2年安排在校上课,包括安排课程实习。第3学年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实践。

第四条在前2年,公共基础课程学时约1120节,可下浮15以内;专业技能课程学时约1120节。第3学年在企业顶岗实践,按每周30学时计。

第五条各门课程的学时由教务科与教研组商定。

第六条本规定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8年7月起施行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课程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第三条 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必修课程: 职业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历史。设置选修课程:心理健康。

第四条 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适应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适应培养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要求,适应职业资格考核要求。具体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明确,并可根据企业和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做出调整。

第五条 专业技能课程要突出应用性实践性,要安排课程实习和实训教学,要探索专业理论课程与专业实践课程的一 体 化教学。

第六条 本规定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起施行。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学大纲管理。教师要认真学习熟悉教学大纲,完全了解专业培养目标。

    第三条 备课管理

(一)教师熟悉教材,认真备课,组织教学过程,设计教学方法。

(二)每2周1次教研组集体备课。

第四条 教案管理

(一)教案编写应包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要求、课程 重 难点、教具准备、课时分配、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教学后记等。

(二)教案设计层次清楚,课程内容之间有机联系衔接,因材施教,提高教学实效性。

(三)教务科组织每学期检查教案4次。

第四条 上课管理

(一)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二)严格按课表上课,事前未经教务科同意,不私自调课。

(三)仪表整齐,语言文明,使用普通话教学。

第五条 作业管理

(一)要精心布置作业,精 选作业内容,作业份量适当,既不加重学生负担,又能保证练习质量。精心选择作业形式如口头、书面、思考、实验、操作、制作、测量、观察等,可适当布置一些课外阅读,开拓学生知识面,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能力。

(二)要认真、及时、细致批改作业,不漏批不错批。批语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字迹要工整。

(三)要认真及时细致讲评作业,表扬好的作业,订正存在问题。

(四)教务科组织每月抽查学生作业1次,查作业次数、作业质量、作业格式、作业书写、错题补做、教师批改及评语。

第六条 辅导管理

(一)认真拟定优 秀生、后进生的辅导计划,并做好辅导记载和成绩跟踪。

(二)平时对学生提出的疑问要及时耐心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不同辅导内容,采取不同的辅导措施,对后进生要热情关怀、重 点辅导,对优等生要加强培养,发展其特长。

第七条 听课评课管理

(一)对每门课程、每个教师、每个班级,每学期听课评课至少1次。

(二)教务科要设计教学质量调查表,专门调查学生对教学质量的意程度。

第八条 考试考查管理

(一)按照校历规定安排期中考查考试和期未考查考试

(二)文化课程规定考试,其他课程考试考查的选择由教务科与教研组商定。

(三)专业课程考试考查可以采取实操的办法进行。

(四)各班要公布考试考查成绩,教师要讲评考试考查情况。

(五)教务科、教研组要根据考试考查成绩变化情况,持续改进教学管理。

(六)考试考查试卷卷样归档由教务科管理,已阅试卷由教研组管理。考查试卷、已阅试卷要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第九条 检查结果反馈给教师,对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十条 教学总结。每个教师每学期写一个教学总结,归入教师业务档案。教务科写学期教学总结,归入学校教务档案。

第十一条 质量记录。教案检查、上课检查、作业检查、听课检查、评课检查、计划、活动、总结等教学常规管理活动记录入档,由教务科按学期装订建档管理。教研组、教师个人需要的可以备份。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起实施行。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教学检查督导作,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学大纲检查。是否有教学大纲,教师是否熟悉教学大纲,了解专业培养目标。

第三条 备课检查。教师是否熟悉教材,认真备课,组织教学过程,设计教学方法。每2周1次教研组集体备课。

第四条 教案检查。教案是否编写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要求、课程重 点 难 点、教具准备、课时分配、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教务科组织每学期检查教案4次。

第五条 上课检查。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按课表上课,事前未经教务科同意,不私自调课。仪表整齐,语言文明,使用普通话教学。

第六条 作业检查。教师是否布置作业,批改作业,作业次数,讲评作业。教务科组织每月抽查学生作业1次。

第七条 听课评课检查。对每问课程、每个教师、每个班级,每学期听课评课至少1次。教务科要设计教学质量调查表,专门调整学生对教师上课、教学质量的滿意程度。

第八条 早读晚修辅导检查。教师是否按照计划安排早读晚修下班辅导检查。

第九条 考查考试检查。是否按照校历规定安排期中考查考试和期未考查考试,教师要讲评考试考查情况。教务科要检查考试考查试卷卷样。

第十条 教学总结检查。是否有教师个人教学总结,教务科的学校学期教学总结。

第十一条 质量记录检查。检查监督导活动记录入档,由教务科按学期装订建档管理。

第十二条 检查结果反馈给学校,对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教务科、教研组要根据考试考查成绩变化情况,持续改进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聘请大学教授兼任教学总监,教务科负责日常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起施行。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深化教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深化教学改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优化专业培养目标。紧紧围绕企业、行业和职业群需求,着力培养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养学生达到实践能顶岗、毕业能上岗、创业有能力。

第三条 优化入学教育。入学教育内容包括新生军训活动、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校纪校规教育、专业教育和就业前景等,让学生适应新环境新要求,加快实现从初中升读中等职校的转变,安心读书,减少流失率。

第四条 优化见习教学。开展丰富多彩的专业见习活动,培养学生对专业的感性认识、兴趣和视野,树立学习信心,达到招得来、留得住、想学习的目的。

第五条 优化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根据教育部有关中职教育公共基础课程的要求,设置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美术、音乐课程。在选用中职教育教材的前提下。

第六条 优化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坚持采用案例教学、实训项目教学、问题导向教学、工作导向教学的方法,让学生一 切实掌握专业知识和专心技能,学以致用。

第七条 优化教学常规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对备课、教案、作业、辅导、听课、评课、考查考试、教学总结、质量记录等教学常规全过程各环节,实行优化管理。

第八条 化实训教学。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设计实训项目,采用手把手师徒实训教学方法,要求学生熟悉掌握独立完成本专业普通性实训项目,有所了解本专业深度性实训项目。

第九条 优化课程实习。每个专业对口对接2个以上企业,安排学生专业课程实习,努力探索创新课程实习模式。

第十条 优化教材选择。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课时等规定,结合学生文化基础实际,现在学习和今后学习相结合,公共基础课程选用中职教育统编教材。专业技能课程设置坚持与企业、行业、职业群对接,结合实际争取编写实训项目指导书。

第十一条 优化顶岗实践。按照校企合作协议约定,强化专业技能的学习和训练。

第十二条 优化配套条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训项目要求,配置模拟室、工作间、教学设备器材、实物和图样。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起施行。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教材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材选用。共公基础课程选用中职教育的统编教材,专业技能课程选用适应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对于一本教材既可全用也可选用其部分章节。学校鼓励教师编写专业技能课程实训指导书。

第三条 教材征订。教务科要收集提供教材目录,征询教师意见,决定选用教材。规定征订正规渠道发行的教材。

第四条 作业本练习本。教务科要收集提供作业本练习本目录,征询教师意见,决定选用作业本练习本。

第五条 辅助教材。教务科、课任教师可以提出征订辅助教材意见,经主管校长审批。

第六条 教材发放。班主任或班长统一携带学生杂费收据凭证领取教材、作业本、练习本书本和辅助教材。并做好本班领书登记记录。

第七条 征订计划。教务科要根据校历要求,预测新生数量,编制包括教材名称、出版社、数量、单价、金额、时间的教材征订计划。征订计划前要清仓查库,做好统计,杜 绝积压。

第八条 仑储管理。要做好教材的仑储管理,做好防火、防湿、防虫等安全管理。

第九条 教材计划、订单、发放,由教务科记录建档管理。

第十条 本规定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18年7月起实施行。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设备教具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务科为组织执行本规定责任人。

第三条 设备教具由专人管理,所有教具应入帐登记,帐物相符,分类摆放整齐。

第四条 借用设备教具需登记,用后及时归还,不得将教具私自带回家或宿舍。

第五条 借出设备教具非正常使用而损坏照价赔偿。

第六条保持设备教具的整齐、完整和整洁,及时维修和清理破损设备教具,更换破损设备教具需填写报损单。

第七条 每学期末上报添置计划及预算。其他学校借用设备教具需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

第八条 本规定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起实施行。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室教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确保教学活动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训室包括计算机室、画室、琴房、练功房、展厅、模拟工作室。实训室管理责任人为专业教研组,教室管理责任人为班级。

教务科统一安排和调整教室的使用。

第三条 要营造实训室教室的文化氛围,布置励志向上的内容。

第四条 要保持实训室、教室清洁卫生,地板、窗台、墙壁干净,课桌椅、讲台、书籍、设备教具摆放整齐,外表干净。

第五条 要保持实训室、教室的风扇、空调、照明、开关、插座、课桌椅、设施设备的检测、保养、维护,发生故障和损坏要及时报修维修,保证良好可用。完好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第六条 要做好实训室、教室的防潮、防尘、防水、防热、防火、防盗,没有火灾隐患,下课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第七条 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指导学生设备操作规程。对不听教师指导安排,违反操作规程引起设备损坏的要批评教育。

第八条 教研组指定专人管理实训室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实物与帐册应相符合。学校办公室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教务科每2周1次组织对实训室教室的检查评比,设置流动红旗,获奖实训室、教室,在其门口挂流动红旗,并在专栏上公布。

第十条 本规定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起实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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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立有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2005年,是一所全日制的民办普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我校创办有绘画、网页设计、工艺美术、室内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民族音乐与舞蹈、休闲服务等一系列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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