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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范管理(七)

2020年07月15日  来自: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 浏览次数: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规范管理(七)


7、安全管理制度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主持工作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 一责任人。其职责是:统管学校安全工作;制订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定具体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

(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全 面排查,对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能用、够用、会用;检查线路、开关、用电设施是否安全,禁止学生携带易燃物品、引火器材进人校园

(二)每学期进行1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师生熟知报警电话119,掌握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教育师生自觉保护消防栓、防火等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移动和摆弄,配合工商学院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

第四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一)大型活动包括学校运动会、技能大赛、文艺晚会、集体参加社会活动等。

(二)活动方案策划要包括安全环节、安全措施、安全预案的内容。

(三)活动前要召开安全专门会议,对活动安全管理问题和安全注意事宜提出安排和要求。

(四)活动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收尾工作,确认不存在安全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五)对活动的检查、汇报、总结要包括安全管理的内容。

第五条 师生集体外出活动需要租赁校外车辆的,要租赁具有营运资格、车况良好的车辆。学校要与供方签订协议,对双方的安全责任依法做出约定。

第六条 要保持教学楼和公寓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标识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第七条 在教学楼和公寓楼,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擅自拉接电线。

第八条 服务安排,参与海南工商学院组织的各种安全演练。

第九条 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开展日常安全管理检查。

第十条 采取切实措施,重 点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公寓安全管理、学生实习实践安全管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每月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每学期进行安全工作考核。检查考核记录归档管理,检查考核情况与评优、效绩挂勾。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起施行。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管理

第一条 为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安全管理责任部门为学生科,科长带领辅导员、班主任、宿管员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做好学生安全常规教育。如不喝生水、不购买“三无”食品、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课间活动注意安全等,使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

第四条 对学生教室、食堂、厕所、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做好清洁、通风,进行必要的消毒。保持安全通道日常检查,确保通道无阻,照明正常。在教室楼、公寓楼内规定位置安装应急灯、指示标志。

第五条 教育学生、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严守交通规则。暴雨、台风天气可以电告班主任推迟到校时间。

第六条 做好有关安全预警、隐患排查、目击报告,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雷击、台风、暴风雨等)及地质灾害的防范。

第七条 禁止学生携带凶器、有毒物品入校;建立安全危险源跟踪制度,落实安全监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学生档案,落实安全结对教育措施。

第八条 在暑假、寒假、国庆节、“五·一”节、元旦放假前发布安全预告,并安排一 定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离校、返校及假期外出途中注意安全,避免交通、溺水等事故发生。同时在每次节假日放假前都要发短信或者打电话告知家长学校放假时间及返校时间。

第九条 学生外出探亲旅游要有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在汛期发布预警,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做好防洪灾、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第十条 在常见病多发季节或传染病暴发期间发布健康预警。

第十一条 在外地外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视其实际情况,根据职能范围发布预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二条 通过各种会议、宣传手段向学生 发布防火预警机制、停电预警机制、交通预警机制、危险楼房预警机制、防中毒预警机制、防学生打架预警机制、防滋扰预警机制。

第十三条 学校遇紧急突发事件通过应急铃声发出紧急疏散信号。在假期和其他特殊时期发布安全预警,进行安全提示

第十四条 学校查考核,考核内容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班级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 秀班主任、先 进工作者评选,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2018年7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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