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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范管理(九)

2020年07月15日  来自: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 浏览次数: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规范管理(九)


9、实习实践管理制度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第一 为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范学生实习管理行为,依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职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习形式分为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认识实习是学校组织学生到专业对口企业参观、观摩和体验的活动。跟岗实习是学校组织学生到专业对口企业参与岗位辅助工作的活动。顶岗实习是学校组织学生到专业对口企业参与岗位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 实践性教学环节学时约占总学时的30%,可采用多学期、分段式等形式安排。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

第四条 学校选择实习企业要进行包括企业资质、诚信情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健康保障、安全防护、专业对口、接受和推荐学生就业能力与意向、学生实习业绩等方面对企业进行考察评估

第五条 学校要与实习企业签订学生实习协议,对学校、学生、企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等依法进行约定。协议书内容包括各方基本信息、实习时间、地点、内容、要求、食宿、休假、安全、卫生、保护、保险、考核、信息交流、学生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等方面。实习协议由学校归档管理。

第六条 教研组提出学生实习计划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实习计划、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准备、考核标准、指导教师、实习企业、实习管理等,报经学校批准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原则上学生不得自行联系选择实习企业。学生自行联系选择实习企业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企业接收实习承诺书和家长知情同意书,报学校审核备案。

第八条 学生统一安排学生实习住宿,学生自行安排住宿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供方安排住宿的承诺书和家长知情同意书,报学校审核备案。

第九条 学校和企业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防护、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操作规程、爱护设施设备、遵守企业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第十条 学生实习要突出培养学生熟悉和掌握专业技能,达到实习能顶岗、毕业能上岗的要求。

第十一条 校企双方要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坚持对开展校企文化活动,开展社会培训工作,开展社区活动。

第十二条 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学生实习活动的日常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要责任到人措施落地。

第十三条 教研组要建立学生实习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实习学生花名册、实习检查记录、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实习总结等,实习材料立卷归档,做到材料齐全、准确、规范,手续完备。教研组要进行实习总结,经教务科审核报送学校备案。

第十四条 学校规定实习企业不得收取学生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扣押学生居民身份证。禁止发生实习学生劳务行为。

第十五条 学校与实习企业要约定学生实习保险费用责任。

第十六条 学校要建立学生实习考核评价制度,会同实习企业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工作。实习考核结果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纳入学籍档案。考核结果分优 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达到合格以上等次者,方可毕业;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实习企业退出机制,对实习不履责不尽责的实习企业终止实习协议,以后也不再安排学生到该企业实习。

第十八条 学生实习质量管理统一使用以下附表:学生实习申请书、实习学生花名册、学生实习检查表、学生实习考核监定表。

第十九条 学校不安排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不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不安排法律法规禁忌的实习场所和内容,不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二十条《学生实习申请书》、《实习学生花名册》、《学生实习检查表》和《学生实习考核监定表》,是学生实习活动质量记录表格,要规范统一使用。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0年2月起施行。此前学校有关学生实习管理文件与方法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表一  学生实习申请书

教研组


申请时间:

组长:

实习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实习班级


总人数


男生


女生


其中学校统一安排实习企业人数

总人数


男生


女生


其中个人自行联系实习企业人数

总人数


男生


女生


实习内容


学校安排实习企业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生人数




































学校审批

 

 

 

 

表二  实习学生花名册

实习班级


班主任


实习企业


联系电话


学生姓名

联系电话

学生姓名

联系电话

学生姓名

联系电话





















































































备忘事宜:

 

 

表三  学生实习检查表

实习班级


班主任


实习企业


电话


实习人数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检查情况记录

学生对实习企业的评价

 

整改措施意见

实习企业整改情况复查

备忘事宜:

 

 

 

表四:学生实习考核监定表

学生姓名


年班级


电话


实习企业


企业指导人员电话


实习时间


自我评定

 

企业评定

 

教师评定

技能考核结果

优 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备忘事宜: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实习实践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课程实习和顶岗实践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实习是课程教学的组成部分,要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安排课程实习。课程实习可以分阶段也可以在第4学期集中进行。教研组要制定课程实习计划,报送教务科审批。

第三条 顶岗实践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要按照有关规定,第3全学年安排学生顶岗实践。顶岗实践学时按每周30计算。

第四条 按照校企合作协议约定,安排学生到合作企业进行实习实践,也可根据情况联系新的对口企业安排学生进行课程实习实践,要与新联系的企业约定学生安全责任。

第五条 要根据校企合作协议约定,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学生实习实践安全管理,维护学生权益。

第六条 需要联系校外车辆的,要雇请具有营运资格、车况良好的车辆,对双方的安全责任依法做出约定。学生离校前责任人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实习实践安全提出要求和提示安全注意事宜。

第七条 教研组要安排责任教师负责学生实习实践全过程管理。

第九条 责任教师要会同企业检查监督、考评考核学生实习实践表现情况,要提交实习实践活动总结。

第十条 对学生的考评考核以及活动总结,建档归档管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起实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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